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教师教学档案相关材料上交时间安排及其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396

化生学院教【20139

授课计划、实验课四联表、多媒体课件、教案(含实验教案)等材料的制定,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教学质量检查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课程教学计划执行进度与教学实施情况教师自查登记表》(简称《教师自查登记表》)也是教学质量检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听课评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务处正在逐步推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为了充分发挥二级院(系)在教学管理中的主动性,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方案》,并结合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相关材料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师教学档案相关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材料

上交时间

备注

授课计划

1教学周周四前

(不含周四,以下同)

交给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于第2教学周周四前汇总到教学办打印。

实验课四联表

2教学周周四前

交给实验室负责人(周巧巧)审核,实验室负责人于第3教学周周四前汇总打印。

多媒体课件

11教学周

周四(1114)前

交前8周或4份完整的多媒体课件给专业负责人检查,专业负责人于第12教学周周四前汇总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检查评估表》和《多媒体教学检查统计表》到教学办,并及时反馈问题到任课教师。

教案(含实验教案)

11教学周

周四(1114)前

交完整教案(word格式或PDF格式)到专业负责人检查,专业负责人于第12教学周周四前汇总到教学办(不需要打印)。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为“以2学时为1单位进行编写,进度需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

《教师自查登记表》

11教学周

周四(1114)前

交给专业负责人审核,再由专业负责人汇总到教学办。

《听课表》

13教学周

周四(1128)前

直接汇总到教学办。

本次听课要求:集中听课评课至少1次,听课总次数不少于2次(1次课不少于1学时),鼓励课程相近或相关的任课教师互听/评课。)

二、奖惩措施

1.授课计划、实验课四联表、多媒体课件、教案(含实验教案)、《教师自查登记表》未按时上交,每份材料扣2学时;整学期(截止到第17教学周)未上交,每份材料扣4学时。

2.缺少集中听课表扣2学时(被听课教师除外);听课总次数少于规定次数,每少1次,扣1学时。(说明:两种扣除方案同时有效,如未交听课表(要求听课总数为2次),则共扣4学时(集中听课2学时+缺少次数2学时);交了2次听课表,但缺少集中听课表,扣除集中听课的2学时。)

3.超出规定听课总次数,每多出1次,奖励1学时,总奖励学时数不多于4学时。

4.以上相关资料全部按时上交,且全部基本合格,奖励2学时。

5.上述材料因为教师没有按时保质完成,并由此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的,另按学校、院(系)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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