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首批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407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实践锻炼平台,让大学生创业者能实现创业梦想,努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我校将原三食堂改造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孵化基地面向我校学生遴选首批创新创业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的对象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大学生。

二、孵化基地地址

西区寸草园10栋对面

三、申报时间

2014年9月24日—10月20日

四、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者,可以个人或项目小组名义申报,申报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2、已注册的创业企业,申请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并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有一定的决策权,不得与他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3、有创业意向并已取得自主创业证的学生。

4、只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所创业的项目必须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5、创业者须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并由所在学院审核。

已经注册或在省级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五、优惠政策

1、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办公场地。

2、免费提供各类创业培训,定期开展创业沙龙。

3、提供工商注册、财务(税务)代理、创业咨询与辅导等相关优惠服务。

4、入驻企业优先享有各类奖励和项目资金支持。

六、申报材料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附件2)。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4、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创新创业项目采取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经评审通过,签署入驻协议书后方可入驻。

请申报人于2014年10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392955072@.com(文件名请注为“创业中心入驻申报材料:项目名称”);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招生就业处205室。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基地对做好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推进作用,积极指导帮助学生组建团队,安排遴选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并指导学生及时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附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

        附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